因工作需要,厦门市金鸡亭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非编专业技术岗位:道德与法治教师1人、体育与健康教师1人。
承担初中学科教学任务,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能全日制服务(时间为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
5.有工作经验且教学成绩优秀者、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优先聘用;
6.思明区(或厦门市)户籍,或在厦门有固定住所;
7.持有中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4年9月10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http://www.xmsmedu.cn/)及厦门市金鸡亭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填写《厦门市金鸡亭中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附上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并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以扫描或拍照的形式连同报名表发至邮箱:13459215234@163.com。
3.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0日―9月17日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我校组织人员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学校对初审合格者采取面试的方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为面试总分最高分者。应聘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自行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学校组织人员对其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教育局。
3.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我校从面试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http://www.xmsmedu.cn/)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市金鸡亭中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参照《思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厦思教〔2019〕162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
2.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3.工资及待遇按思明区非在编人员相关文件发放。
4.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金鸡亭中学负责解释。
附件:《厦门市金鸡亭中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金鸡亭中学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