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现将2025年本园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公告予以公布。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报考幼儿园非在编合同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学前教育全日制大专。报考编外聘用人员(保育员)须具备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报考编外聘用人员(厨工)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6.非在编合同教师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编外聘用人员(保育员)具有保育员证或保育师证。
7.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要求一致(与每年厦门市教育局发布社会招聘公告一致)
8.非在编合同教师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08月之后出生);编外聘用人员(保育员、厨工)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08月之后出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在校在读未毕业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7.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编教师;
1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3.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二、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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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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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在编合同教师 |
8 |
编外聘用人员(保育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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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聘用人员(厨工) |
2 |
说明: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将统筹安排在四个园区(南街园、祥吴园、祥福园、新城园)。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8月19日12:00—8月2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请有意向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翔安区实验幼儿园报考简历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扫描在同一份PDF),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如“保育员+张三”发送到邮箱:191064055@qq.com。
报名简历表请扫码下载

3.报名材料:

4.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幼儿园组织相关骨干人员对报考者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初审结果通过,幼儿园将于2025年8月21日18:00后通过电话告知,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资格复审
幼儿园组织相关骨干人员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人选、时间、地点等通过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