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现将2025年本园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及编外聘用人员公告予以公布。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应岗位资格条件
非在编合同教师
1.具备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以上合格证书;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之后出生);
4.有幼教工作经验者优先。
保育员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保育员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保育师证);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之后出生);
4.持有教师资格证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厨工
1.持有健康证;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之后出生);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有面点制作经验或持有厨师证者优先。
(二)不得报考
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在校在读未毕业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7.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编教师;
1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3.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二、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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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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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在编合同教师 |
7 |
其中顶产假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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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员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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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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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8月19日8:00—8月21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扫码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和相关
附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员证、厨师证、面点师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
线上审核:报名材料上传通道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学校组织相关骨干人员对报考者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初审结果将电话通知面试,请报考者自行关注,保持电话畅通(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回复,敬请谅解)。
(三)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资格复审
学校组织相关骨干人员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人选、时间、地点等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