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院附属海沧医院就业见习生招聘公告

医院招募就业见习生,对象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见习期限3-12个月,待遇包含生活补贴(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10%)及人身意外险。长期招募,请加入QQ群156309788,按群文件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包括申请表、简历、学历证等)。

一、岗位信息

(一)岗位名称:就业见习生

(一)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一)年龄要求: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5周岁以下;

2.登记失业青年:16-24周岁。

(符合条件者将根据专业分配至相关科室见习)

二、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其中,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后至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就业登记及缴纳社会保险费,且距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对象需未参加过就业见习活动。

三、见习政策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3-12个月。

(二)见习待遇: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10%。见习期间我院为见习学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入QQ群:156309788,依群文件《报名须知》将报名材料扫描为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应聘就业见习生—专业—姓名”后以厦门医学院附属海沧医院就业见习生招聘公告附件发送至医院招聘专用电子邮箱:xmshcyyhr@sina.cn。报名材料电子版须清晰可辨,规范完整。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就业见习申请表》(Excel版、签名扫描版各1份);

(二)个人简历,需附照片;

(三)全日制毕业证扫描件;

(四)本人及担保人身份证及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扫描件;

(五)银行卡扫描件。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长期招聘;

(二)就业见习报名材料提交后,我院将进行审核。是否面试、纸质版材料提交、(三)协议签订等后续事宜均以我院另行通知为准;

(四)见习生自行安排住宿;

(五)联系电话:0592-7702219(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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