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幼儿园发展的需要,实行科学设置岗位,合理配置人员,优化人员组合,根据洞庭湖路幼儿园食堂工作实际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食堂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劳务派遣食堂用工岗位厨工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勤劳肯干,干活利落,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需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有厨师证者优先。
5.相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精神方面疾病,无传染病史,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三、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
符合应聘条件者于2024年8月21日10:00前携带相应材料到洞庭湖路幼儿园报名。
(二)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可至洞庭湖路幼儿园传达室领取)。
2.户口簿、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片。
4.原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水平的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5.无犯罪记录证明。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所有人员资格审核所提交的复印件不予退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资格进行现场审查。
五、考试形式
考试为面试考核,择优录用。
六、体检政审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幼儿园信息公开栏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知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南通市通州区洞庭湖路幼儿园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