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医务人员力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拟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拟选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医务人员7名,选聘计划如下:
1.南通市新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
2.南通市小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
3.南通市竹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
4.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名。
二、对象范围
符合选聘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医务人员。
三、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备副高级职称或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疗机构中层以上负责人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备正高级及以上职称(非社区)的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4年3月以后出生);
(4)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5)在原单位连续工作满三年,且符合最低服务年限或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要求;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考核结果除外);
(7)具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有关回避规定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尚在试用(见习)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以及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未满3年的在编(在册)人员、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等;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要求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2025年公开选聘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选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26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地址: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2610办公室。
3.凡符合选聘条件、有意向流动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初审后返还):
①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2025年公开选聘医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纸质版原件或带二维码的电子版打印件;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原件;
⑤事业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档案管理部门或单位盖章的聘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开招聘证明材料等);
⑥医务人员相应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其中,具备全科医生资质的提供全科医生证书、骨干人才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
⑦所聘岗位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岗位变动核准表》或由单位(或当地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岗位聘用证明材料原件;
⑧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
⑨其他相关材料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
(其中①-⑦为必须提交材料,⑧⑨为非必须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提供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于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社会事业局应告知报名人员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因报名过迟、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报名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
本次公开选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适岗评价及面试。
(三)适岗评价、面试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统一组织适岗评价和面试。
1.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工作成果和奖惩情况等方面考察选聘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得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得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适岗评价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即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适岗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同一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仍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确定名次,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时将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选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组要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报名人员主动放弃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本次公开选聘其他阶段均不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netda.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的,取消选聘资格且不递补。
五、选聘手续
符合选聘条件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作自动放弃处理。选聘人员确定后,办理调动手续前,需确定拟聘岗位等级。各单位选聘人员拟聘岗位等级根据现有空岗情况确定,拟聘岗位等级不得高于原单位所聘岗位等级。
如符合聘用同岗位等级的选聘人员超过单位空岗数,根据选聘人员在原单位岗位等级,原岗位等级高者优先聘用;如选聘人员在原单位岗位等级相同,根据考试总成绩得分排序,得分高者优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符合我区基层卫生人才政策实施办法中的青年医学人才、骨干医学人才、专家型医学人才、医院管理人才等标准的,享受相应安家补贴等政策。
2.本次公开选聘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3.政策咨询电话:0513-85922548,举报监督电话:0513-83596030。
4.本公告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2025年公开选聘医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2025年公开选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