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天生港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天生港镇公开招聘4名秸秆禁烧巡查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间至2025年10月31日,地点为天生港镇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需现场提供相关材料。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帮扶和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全面提升就业援助质效,兜牢民生底线。经天生港镇街道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4名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秸秆禁烧巡查员)。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安排到相关村(社区),工作性质为非全日制用工,每天工作4小时,每月不超过96小时。协议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我市认定且当前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有效的对象,优先录用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特殊困难人员。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报名人员不能为企业法人,不能为股东、出资人之一,名下不能有工商营业执照。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南通市崇川区天生港镇街道统一组织招聘。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人员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天生港镇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崇川区隆兴福里18幢)

联系电话:0513-89111662

联系人:单女士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报名申请表(见南通市崇川区天生港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附件);

(4)就困认定当月到报名当日的个税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招聘办法:根据报名人数情况,进行适岗评价,以评价分数高低录用。协议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工资待遇

1、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每小时24元,每天4小时,每月不超过96小时,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2、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协议期限最短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

七、其他:

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九、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南通市崇川区天生港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3-89111667(天生港镇街道纪工委办公室)

南通市崇川区天生港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3日

南通市崇川区天生港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附件: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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