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招聘15名专业森林扑火队员,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2007.2.1-1980.2.1,身高1.60米以上,无违法犯罪记录。2月20日至28日报名,地点:南山二路23栋3单元1-1号。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系统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辽宁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林长制相关要求,经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扑火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扑火队员15人,优先选择曾从事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者、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无人机操作、监控技术等、退伍复员军人、中共党员、准驾车型B1以上的驾驶人员及南芬户籍人员。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森林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利于工作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家族遗传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各类传染病,以及口吃、语言交流障碍、精神疾病、神经疾病、肢体残疾等)。2.年龄要求:2007年2月1日至1980年2月1日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3.其他要求:(1)身高不低于1.60米;(2)身体健康,能承受专业森林扑火训练并具有处置突发火情的能力;(3)服从指挥,反应敏捷,能吃苦耐劳;(4)无违法犯罪记录。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兼职及在读学生均不得报考。公示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两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应发工资总额2600元/月(含保险个人扣缴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扑火队长1人,拟确定应发工资总额2900元/月。(五)参照《辽宁省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执勤补贴和现场救援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拟对于跨区域扑救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的按每人每天100元进行补助;本区内扑救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的按每人每天50元进行补助。(一)发布招聘公告《本溪市南芬区林业和草原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扑火队员公告》在“南芬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本溪市南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抖音平台上发布。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00。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本溪市南芬区南山二路23栋3单元1-1号现场报名。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1.考生需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森林扑火队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一式两份,要求打印填报(个人信息机打,个人签字必须手写)、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2.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且照片背面写好姓名);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1.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4.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5.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6.报名时,对报名者身高进行测量,达不到1.60米的,不允许报名。1.领取准考证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南芬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未按时参加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入场。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行政能力测试》、《森林消防知识测试》,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1.入围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以1:2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测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3.体测时间和地点:体测时间、地点在“南芬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并在考试报考群内通知。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予以补测。5.注意事项:请考生着运动装和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试,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前要自我客观评估身心状况能否适应测试强度,参加体能测试前签订安全考试承诺书,自愿参加即视为自我评估能够适应体能测试强度,出现一切健康问题和意外事故,均由本人承担后果。体能测试项目不进行复测。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方式,即有一项不合格则失去进入下一环节资格。1.入围人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南芬人社”微信公众号、考试报考群内及时发布。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分别为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语言表达能力、临场问答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通知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南芬人社”微信公众号、考试报考群内及时发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检测心肺功能、血压、血糖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均不予聘用。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医生或考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本溪市南芬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芬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九)岗前培训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予以解除。(一)录用为森林扑火队员后,防火期内需集中驻扎,实行军事化管理,参加学习培训、演练、巡逻稽查、火情处置等工作。防火期外,参与区林草局交办的执法、林政、经营、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场等辅助工作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在日常生活、训练、扑火等工作中对不服从管理、拒不执行任务者予以辞退。每年年底,由本溪市南芬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对所有招聘的森林扑火队员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称职的队员予以淘汰、辞退.(二)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四)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