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要求 |
薪资待遇 |
南宁市司法局 |
南宁市东葛路125号 |
食堂工作人员 |
1人 |
1.持有《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工作积极、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有一定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无残疾,取得有卫生防疫部门发放的健康证明。 |
![]() 2587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 |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经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
1.残疾人;2.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5.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6.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个人求职简历发到电子邮箱:rsk3860012@126.com,招聘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4日,咨询电话:0771-386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