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加查县住户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实基层数据统计力量,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向县域内公开招聘专职调查员2名(公益性岗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专职调查员2名,每人负责1个农村住户点和1个城镇住户点账本记账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招聘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提供平等的机会。
(二)择优录取原则。需具备数据操作和沟通能力,熟悉当地村居情况,本次只招收加查籍大学生。
(三)德才兼备原则。注重应聘者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确保招聘到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的调查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够适应招聘岗位需要;
3.热爱统计事业,有集体意识,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藏汉双语沟通能力,能够与不同年龄、职业、文化背景的调查户建立有效的沟通;
5.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
6.专业限定为加查户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中的统计、会计、计算机、安全技术与管理4类专业。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4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2.报名地点:加查县统计局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本人亲自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报名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加查县统计局公开招聘住户调查专职调查员报名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身份证明和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2寸蓝底照片。
5.报名资格审查:2025年5月10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加查县统计局统一制发,以电话通知形式现场领取。
7.报名须知:应聘人员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畅通。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全过程,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因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按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住户调查等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举办任何培训。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5月16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2.笔试地点:待定(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三)面试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按照1:2确定,即笔试成绩前四名人员)。
1.面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5月19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待定(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政审
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算个人总成绩,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填写《加查县统计局公开招聘住户调查专职调查员政审表》,并组织政治审查,经政审合格的人员通知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通过政审的人员,自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应符合入职体检规定的合格条件。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将通过笔试、面试、政审及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信加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补录工作
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1年签订1次。聘用期内住宿自行解决。合同期满后,由加查县统计局对其本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是否续签。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此项工作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五、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由加查县统计局统一管理;
(二)工资待遇参照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执行;
(三)其他福利及增资待遇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将被严格保密,应聘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不予退还;
(二)报名时应认真阅读公告要求,仔细核对应聘岗位、个人信息内容等;
(三)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络不畅通,未及时知晓相关要求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往返路费及安全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加查县统计局所有。
咨询地点:加查县统计局
咨询电话:0893-7324777; 云旦次仁1398903449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政审表

加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
加查县统计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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