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畜牧兽医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当前畜牧兽医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畜牧兽医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确保数据处理的时效性与准确性,现决定发布以下重要更新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畜牧兽医服务人员2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
2.热爱卫生工作,有责任心,有志服务夏河县畜牧兽医
卫生事业;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夏河县户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
3.中专及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类相关专业,取得相应资格证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公示及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9日至2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表内上传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到县农科局二楼动物疫控中心报名,联系人:杜海科( 18294783636)。
(三)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要求,由县农科局、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户籍、年龄、学历、专业、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等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四)考核面试:根据资格审核结果,由县农科局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考核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畜牧兽医基础知识。面试通知书由县农科局统一制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由县农科局根据岗位要求和面试结果进行择优聘用,聘用结果由县农科局统一上报县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夏河县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要求统一管理,聘期为三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年度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二)待遇:被聘用人员综合工资每月1500元,由县人社局负责落实。聘用人员期满后,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
咨询电话:
县农科局 0941-7121231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 0941-7122048
夏河县农业农村与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