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冕宁县委组织部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冕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冕宁县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需现场报名。 招聘对象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体岗位要求及条件详见《一览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可查)。 报名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笔试另收50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取消资格。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冕宁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1日 (在编在职人员的辞职批准时间也按此计算)。报考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202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本科生可报考,且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规定不得报考的订单定向生。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其他按规定不得招聘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冕宁县政务服务中心6楼卫生健康局会议室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 日至1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及资格审查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内容如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学位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报考信息表》需两份,供报名和考核时使用。

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报名信息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合格人员,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如需笔试,需另行缴纳笔试费50元。

3.考生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在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无应答等)联系不上,造成未能按时参加招聘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1.考核方式。本次考核招聘原则上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若同一岗位报名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超过5:1的,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先进行笔试,如需笔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如无需笔试,则报名缴费成功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考核内容。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如需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面试由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冕宁县卫生健康局共同实施。具体事宜详见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的面试公告。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顺序:进入面试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面试地点,临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面试计分方法:采用百分制记分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日内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取消招聘资格。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3.体检时间、地点。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综合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须进行选岗的岗位进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在初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都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在体检、考核、公示、选岗等环节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招聘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冕宁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6731061(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722581(冕宁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34-6723164(冕宁县纪委监委)

中共冕宁县委组织部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冕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附件:

1. 冕宁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冕宁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3. 冕宁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报名时留下联系电话号码,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考生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报名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个人简历”栏,简要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且填到至今,起止时间到月,时间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冕宁县委组织部 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冕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28 日

冕宁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冕宁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冕宁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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