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警务辅助工作需要,宜昌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兴山县公安局委托,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辅警。为保证公开招录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宜昌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暂行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突出政治标准、素质标准、健康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人数
此次招聘辅警10名。警务外勤岗位,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5、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6、勤务辅警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招聘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优先聘用情形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31日(工作日8:30-17:30)
2、地点:宜昌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0-404);兴山县报名点:兴山县古夫镇桂苑小区48号3单元601号。联系人:陈平,联系电话18507207791。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张和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还需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的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色登记照6张、电子版登记照(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5K,文件名标注为姓名)1份和《个人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1)一式2份、个人在辖区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和《家庭成员政审表》(详见附件2),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本次招聘接受电话预报名。(二)资格审查
1、对完成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审查报名表、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和材料。3、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听通知,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参考。
(三)笔试
1、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2、科目: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和公安业务知识等。
3、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前予以公布。笔试合格人数不高于职位计划数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合格人数高于职位计划数,按照不高于职位计划数300%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2、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言语表达等能力。
3、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按1:2比例确定体能人选。
4、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齐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
1、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2、项目:体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1000米跑。
3、在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1、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2、项目和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项目和标准,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规定,考生还需进行涉毒检测。体检、涉毒检测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3、通过面试但未能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纳入辅警后备人选库。当出现岗位空缺,可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程序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充。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培训及管理方式
1、聘用。考察合格者,由宜昌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岗前培训。组织考察合格者进行岗前培训,考察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3、日常管理。考生被聘用后,由兴山县公安局各用人单位明确带辅民警和责任领导,负责日常教育管理,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薪酬待遇
每月工资4000元至60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部分),意外伤害保险等由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随工作年限的增加晋升层级逐步提高工资待遇。
六、其他事宜
1、工作地点:以兴山县内为主,根据工作需要派驻宜昌市区。
2、此次招聘资讯由兴山县公安局和宜昌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发布。
咨询电话:0717-6241566
0717-6489128 1850720779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