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社会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共和县招聘17名社会救助和流浪乞讨经办服务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懂藏汉双语优先,共和县户籍。报名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日,地点:共和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因工作需要,共和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和流浪乞讨经办服务人员17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全县11个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15名、流浪乞讨经办服务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3.年龄均在35周岁及以下。

4.懂藏汉双语优先考虑。

5.熟练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共和县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不是共和县户籍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政审

1.招聘原则: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试成绩择优聘用

2.报名时间:2025年1月15日上午08:30—1月20日下午18:00

3.报名地点:共和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办公室(恰卜恰镇倒淌河巷城东日间照料中心二楼办公室)。

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填写报名表1份 。

7.填写政审表1份。

8.小二寸彩照2张 。

9.考试承诺书1份。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时间及面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共和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2025年1月24日。

共和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社会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考人员请于2025年1月23日到共和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截止到当日下午18:00,过时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内容:行测和申论。

5.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6.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7.面试时间:2025年2月13日。

8.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9.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的标准和要求,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共和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具有专业资质的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1.根据应聘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初选人员。

2.初选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共和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批复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如果本人自愿续聘,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

3.被聘用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待遇与管理

此次招聘的人员,主要从事基层民政事务性工作,聘用人员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按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体检、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公告由共和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510009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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