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学校公开选用2名镇(街道)社区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条件
(一)选用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协调能力和科研能力;
2.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曾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主持过温岭市级及以上规划课题的、或获得过台州市级论文评比三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过温岭市级大比武三等奖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3.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用:
1.教职工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截至2025年8月31日未满三年的;
2.教职工在非街道学校工作截至2025年8月31日未满五年的;
3.凡获得县(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名师或特级教师、功勋教师等荣誉称号者,获得教学大比武县(市)级二等奖、台州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者,获得课堂教学评比县(市)级一等奖(台州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者,从获得该荣誉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未满三年的(2025年3月24日及以后发文获得的荣誉不视为“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用的情形”);
4.取得中、高级职称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未满三年的。
二、选用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须在3月25日至28日携带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署“同意选用”意见的《公开选用镇(街道)社区学校教师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浙江开放大学温岭学院(城西街道学院路1号)A幢515办公室报名。
(二)资格审核
先由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再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复审。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选用。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和市社区教育学院负责。
(五)确定拟选用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提交局党委会集体研究拟选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项
1.选用人员确定后,其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
2.选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选用资格。
3.因参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取消所产生的选用指标空缺,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温岭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