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面向全市选调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务员3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全市各级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现任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35周岁以下;
4.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8.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公务员试用期的;
6.存在任职回避情形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入情形的。
公务员登记、年龄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在佛山人大网、佛山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选调公告,报名时间自7月26日8:30至8月8日17:00,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srdb@fsrd.gov.cn(邮件主题:2024年选调报名+姓名+联系电话),收到“已收到报名材料”的回复邮件视为有效报名。
2.报名材料
(1)《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和扫描版(手写签名并扫描);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现任职务职级文件、工作证等材料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蓝底渐变电子照片;
(3)《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名册表》(附件3)电子版;
(4)2000字左右的个人介绍材料;
(5)业绩证明材料:如受表彰奖励的文件、发表过的文章、本人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3篇。非必要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收到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择优选定拟参加笔试人选,通过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选调考试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若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调人数1:5比例的,由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综合文字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不足1:3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时,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审核。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通过电话形式通知符合选调条件和岗位需求的人员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佛山人大网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对象达不到选调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作考察不合格处理。考察中发现个人档案或有关材料存疑的,考生需积极协助提供有关资料,由有关单位依法依规作出认定,自考察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解决存疑问题的,不予转任。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在佛山人大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务员。如现任副科领导职务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按兼任职级或四级主任科员职级调入;其他的按现任职级调入。
(四)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本次选调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咨询电话:0757-83387810。
附件1: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条件表.xls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