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聘用条件
Conditions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表》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招 聘 岗 位
Recruitment
副班教师 若干
岗位要求:
(以下A/B/C/D类满足其一)
A类:社会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4.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5.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B类:社会人员(大专学历)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4.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5.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C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学历: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
5.持有健康证;
6.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D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学历:大专;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
5.持有健康证;
6.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体育专任教师 1人
岗位要求: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学历:本科及以上;
3.专业:体育相关专业;
4.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省市督导相关要求,非学前教育专业的人员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
5.持有健康证;
6.体育专业能力强;
7.有幼儿园工作经验优先。
实习生 若干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2.年龄:25周岁及以下;
3.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及教育类相关专业优先、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4.持有健康证;
5.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招聘流程
Procedure
01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8:00截止;
二、报名材料提交: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注意:请提交Word和Excel版本,切勿使用PDF或图片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中国教师网上教师资格证验证页面截图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5.承诺书(附件3)(需手写签名+指模)。
6.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需签字、盖章。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扫描二维码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附件5:2024公务员报考专业目录
有意者请将以上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bhxyyey@lg.gov.cn,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
02材料初审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面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
03面试及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综合考核:
1.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学前教育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内容。
2.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3.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特长、经验等,老教师以说课展示,新教师以唱、跳、讲故事、自带美术作品等展示。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04体检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费。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05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与聘用。
注意事项
Attention
1.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顺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0755-84500619/19129315332
黄老师,咨询时间:9:00—12:00,14:30—17:30。
有关说明
Nstructions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