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全国公开招引“鄞德未来”杏坛名师公告

鄞州区面向全国公开招引“鄞德未来”杏坛名师,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优秀教学骨干和优秀管理者,符合条件者可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查看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一体建强“三支队伍”建设要求,深入实施名师领航工程,以公开招引优秀高层次人才为突破口,引进一批高水平创新型教育人才,进一步打造区域教育人才高地,加快推进鄞州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鄞州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引“鄞德未来”杏坛名师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鄞州区教育简介

鄞州区地处中国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东部沿海,是宁波市的行政中心、经济中心、科教中心、金融中心、航运中心、会展中心、商务中心所在地。鄞州区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地位,年均财政投入近30亿元,现有公办初级中学2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小学47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73所。现有事业编制教师8190余人,近五年来,全区获评高级教师职称600人,自主培养特级教师10人,正高级教师22人,其中3名教师获聘二级专技岗位。鄞州教育人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聚焦“品质教育、学在鄞州”的发展定位,先后获评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省艺术教育实验区、省“研学旅行”试点区、省幼小科学衔接实验区、省劳动教育实验区,近十年六次获评全省教育业绩考核优秀单位,教育发展水平处于省市前列。

二、招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核考察、签约、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引条件、岗位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优秀的职业素养、教学(管理)经验、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目前从事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具有较高知名度,工作实绩突出;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引岗位和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招引岗位

招引范围

年龄要求

招引区域

1

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优秀教学骨干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教学名师;

2.省级特级教师;

3.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

4.正高级教师、地市级名教师、地市级名校长、地市级名班主任;

5.其他相当于上述条件的人员。

一般45周岁及以下,其中国家级教学名师和省级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左右。

上海、浙江、江苏、山东、安徽、江西、福建及各省会(直辖市)城市,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区域。

2

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优秀管理者

注: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学科优秀教学骨干以语文、数学、科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学前教育为重点招引学科。

四、招引程序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9月2日—2025年9月1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全国公开招引“鄞德未来”杏坛名师公告附件1和附件2,下同)发送至报名邮箱:yzjyjzp2021@163.com,文件名为“姓名+学段+学科岗位”。

鄞州区教育局对已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筛选,分批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确认后确定入围考核人选名单。

(二)考核考察

本次招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能力、工作实绩、语言表达、管理思维、问题分析及解决能力、工作愿景等方面情况,总分100分,不足75分者淘汰。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确认参加面试考核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考核成绩并结合综合因素,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通过后,按照“双向选择”确定入围签约、体检人选名单。

(三)签约

入围签约人选在规定时间内与鄞州区教育局签订相关协议。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鄞州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2.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照人才分类相关规定享受引进补助、安家补助、购房补贴、月度津贴等相关待遇;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庭在甬无房产的,在鄞州区工作期间可按规定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未成年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配偶工作等事宜可按照鄞州区有关政策优先落实。

3.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管理,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离职的须按规定退还人才引进相关待遇,首个聘期为3年,聘期考核合格后予以续聘。

杏坛名师招引工作已列入鄞州区长期人才引进计划,具体按照“一人一议”方式落实。

本公告解释权归鄞州区教育局。

本次人才招引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89189435、89189436;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开放): 0574-8929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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