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福州市仓山区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纪检专职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阳光操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纪检专职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40周岁(含)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党龄2年以上;具有2年及以上纪检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学习能力,富有团队精神。
(三)岗位职责
1.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企业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规定对企业非区管的监察对象涉嫌一般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对违反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党纪,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企业党组织、党员领导人员,以及企业非区管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
3.协助部门主任负责涉及纪检工作的文书、印章管理、使用和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清退、保管和归档工作;
4.负责纪检监察室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和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并对议定事项进行跟踪催办;
5.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和纪检监察工作机密;
6.完成部门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合格;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能干,爱岗敬业;
(五)善于学习,能够创造性地、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六)报名人员已取得相关院校毕业证,学位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因个人原因,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按简历筛选、(笔)面试、背景调查、入职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六、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将《应聘登记表》(附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电子文档统一打包发送至福州市仓山区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邮箱csgtrzb@163.com(文件以姓名+岗位命名)。
3.面试材料:应聘者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朝阳路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3层仓山国投集团人力资源部。
2.咨询电话:0591-83502321;联系人:王先生。
附件:应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