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青海省铁路护路联防队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根据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需要,县护路办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乌兰县铁路护路联防专职队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面试、政审、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乌兰县铁路护路联防专职队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方可报名:
1.具有乌兰县范围内户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能力长期担任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4、岗位要求:要求男性、年龄20岁至40岁周岁左右、乌兰户籍,初中及以上学历,工作有责任心,有吃苦奉献精神。无犯罪记录,退役军人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的,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
2.曾经吸贩毒、参加邪教组织的;
3.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不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宜报名的有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线下报名(报名表见
附件一,自行下载),报名表提交至党政综合楼5楼523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审核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及复印件、学位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近期彩色2寸照片1张;
(2)以上证件必须现场查验原件,复印件由报名处收齐;
(3)近一年内有体检报告的一并携带;
(4)代为报名的,受委托人携带报名材料需到现场填写报名委托书。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人员是否合格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以岗位适配性为主。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政审
面试通过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在乌兰县政法委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发现或被举报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明确岗位职责。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符合条件的,需签订一年聘用合同,无特殊情况,不得辞职。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需求的,予以解聘。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解除劳动用工关系,不再续聘。
(七)工资待遇
工资按照青海省护路办工资标准发放(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年限晋档工资+劳务补贴+通讯费+“五险”),并逐年递增。冬季发放取暖费。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乌兰县委政法委微信公众号“乌兰政法”上发布,请报名人员注意及时查看。报名人员电话通讯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2.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3.联 系 人:牛生晓
联系电话:18095775807(同微信)
联系地址:党政综合楼5楼523办公室
乌兰县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