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用人需求,乌兰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文秘招聘:1名,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具备文字书写能力,全日制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考虑。
三、薪资待遇
1.本次招聘的单位自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单位现有临聘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单位缴纳四险),每年按12个月的标准计发。
2.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书,单位同意后,方可走辞职流程以及交接工作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19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5:00-18:00
2.报名地点:乌兰县人民法院综合楼308办公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提供原件用于核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保证本人信息真实,证件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二)考试考核
面试内容
(1)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抗压能力、岗位心态以及其他相关要素。
(2)面试顺序:应聘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入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并由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纪律及规定。
(三)公示
拟聘用合格人员名单在乌兰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示。
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五、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于信息不实造成一切后果皆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个人报名材料不退,请自留底本。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时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如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0977–8337766
联 系 人:那木森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