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招聘托养护工管理人员1名,派遣至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者除需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比选、考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5年2月8日- 2025年2月11日下午17点前
2.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一寸证件照1张、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工作日到浙江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1号楼702-2
联系电话:0578-2611598
(2)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可将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照片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报名岗位+姓名”)至邮箱ganyi@zfsc.com。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比选、笔试、面试
1.对资格审查通过者,根据报名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和专业背景等情况进行比选,组织符合情况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确定具体笔试、面试时间,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视情况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方式: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经考核合格后与浙江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到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工作。
五、福利待遇及其他
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劳务派遣用工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工作满一年缴纳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
浙江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