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瑞丰贸易有限公司储备人才招聘公告

中山市瑞丰贸易有限公司招聘储备人才,岗位为办事员,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三农”政策优先。报名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19日,需提交相关材料,网络报名。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的高效运行和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根据实际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储备人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序号

招聘岗位

聘用单位

名额

1

办事员

中山市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1

合计

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敬业爱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以后出生);

6.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7.熟悉“三农”政策,有乡镇、村居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具体岗位条件

1.办事员

(1)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有信息管理、互联网项目管理、信息平台运营经验的优先考虑;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良好的业务拓展、信息管理能力、写作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思维敏捷,接受能力强,善于总结工作经验,责任心强,抗压能力强,能独立承担项目的管控工作;

(4)电子商务、网络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适合本次招聘岗位的情况。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9日。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提交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用于核对身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中山市瑞丰贸易有限公司储备人才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签名的PDF扫描件(详见关于中山市瑞丰贸易有限公司储备人才招聘公告附件,须插入彩色电子照片);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资料的PDF扫描件;

(4)工作经历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明细或工作证明等)的PDF扫描件;

(5)另提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的电子版(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为文件名),须与《中山市瑞丰贸易有限公司储备人才报名登记表》上的照片同一版本。以上所有证件、材料需于面试时提交复印件,并于笔试时查看原件。

(三)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应聘资料压缩包发至949659446@qq.com(邮件标题为:岗位名称+姓名)。

(四)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公司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电话(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主要以面试为主,根据岗位需要酌情开展笔试。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任何一项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考试现场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详见报名要求第2点)。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提供材料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及体检的入围名单、时间及地点将由公司进行电话(短信)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由公司负责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市供销社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聘用。由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可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正式聘用后年薪约为9-10万元(满工作量,含税及五险一金,绩效奖励另算,具体金额根据聘用岗位、业绩及考核情况适当浮动)。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人员聘用后,将统一纳入市供销社系统人才库,特别优秀者将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综合企业情况和个人表现,入职后有计划的提供培训学习机会;适时选派到机关和镇街等挂职锻炼;鼓励继续进修学习,入职后提升学历或考取专业技术职称等,可给予一定补助。

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不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13824771025。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中山二路16号第一幢2层。

(二)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属中山市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市瑞丰贸易有限公司储备人才招聘公告.doc

中山市瑞丰贸易有限公司储备人才报名登记表储备人才报名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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