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兴镇党委研究同意,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拟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招聘事项如下:
招聘人数:
1名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较高的行政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
3.本区户籍;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40周岁以下(即1985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开展工作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7.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自愿报名、考试选拔、体检、组织考察、党委审定、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20日(工作日9:00-16:00)报名地点: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77号208室咨询电话:56857829联系人:浦老师、禹老师
(2)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当场告知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由本人现场填写《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承诺和负责,如填报信息不实、不全或有所隐瞒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2.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初步人选,并组织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与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签订用工合同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录用人员月报酬标准约5000元/月(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给予一定绩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