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是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忠诚担当、严谨科学、团结协作、敬业奉献”优秀品质和较强实践能力,服务于民航和社会发展所需的一线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教职员工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养高、责任意识强。热爱高校学生工作,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和事业心。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工作中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服从工作安排,承担值班等工作任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如下表:
部门 |
岗位 |
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
人数 |
要求 |
用工性质 |
学生工作处 |
教导员 |
不限 |
1 |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5年及以上服役经历,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者优先 |
派遣制 |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者下载《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按要求填写表格(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另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scachr@163.com邮箱。
①身份证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退役军人证以及服役的其他证明材料
③重要社会兼职聘书等证明材料
④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电话通知来校进行面试考核。
3.考核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组织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岗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4.体检与考察
①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调查考察。
5.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人事处将体检合格且考察无问题的人员上报学院,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徐汇校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海路100号(浦东校区)
2.联系人
赵老师、刘老师 电话:021-64667688
3.举报与投诉
联系电话:021-34693217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