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属事业单位后勤保障人员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崇明区水务局招聘3名非在编门卫,要求有相关经验,服务意识强,报名时间至2025年3月15日,需现场报名至指定地点。

因工作需要,区水务局下属区河湖管理中心、区海塘管理所和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三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非在编后勤保障人员(门卫),每家单位招1人,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有1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注:同一人仅限报名一家单位,不得重复报名。

二、岗位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门岗值守、轮值期间值班、外来人员登记、外来车辆管理和维护秩序、场地卫生保洁等。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除双休日外),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1、上海市崇明区河湖管理中心:城桥镇育麟桥路333号1号楼201室。

2、上海市崇明区海塘管理所:城桥镇一江山路517号。

3、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城桥镇一江山路515号。

应聘者根据岗位要求有关资格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现场填写报名信息,相关信息须规范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准确、畅通。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属事业单位后勤保障人员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四、考核测评方式

对初审合格者将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六、办理聘用

经综合测评考察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非在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方式。

七、薪资待遇

被聘用的非在编人员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上岗后试用期为半年,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享受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方式:

1、上海市崇明区河湖管理中心:朱老师,联系电话:69621327

2、上海市崇明区海塘管理所:杨老师,联系电话:59622620

3、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高老师,联系电话:59620928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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