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麻章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非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招聘共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非编制):
岗位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描述 |
招聘 人数 |
政治面貌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是否限应届毕业生 |
备注 |
1 |
乡村振兴指导中心工作人员 |
从事资料整理、写作等有关工作 |
2 |
不限 |
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
本科 |
不限 |
不限 |
否 |
|
2 |
麻章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
从事公文写作等工作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A0501)、新闻传播学(A0503)、会计学(A120201) 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新闻传播学类(B0503)、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 大专:文秘类(C0502)、汉语(C050101)、财务会计类(C1202) |
否 |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岗位1月薪为38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保费用)。岗位2月薪为2700元(含个人缴纳社保费用,不包含单位应交社保费用)。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公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8月2日共5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麻章区政通东路1号区机关大楼3楼3014。
3.联系电话:0759-2733625,2733046。
4.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麻章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双面打印,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提供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打印纸质版)。
5.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6.聘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职位,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麻章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话或短信通知其参加笔试。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按百分比折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成绩之和为考生的综合成绩。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验》(综合类),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麻章区政府网予以公布,并由我局办公室通过电话、短信逐一通知面试相关事项。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划定。
2.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不足1:3比例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名次。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面试采取结构化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仪表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考生中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参加下轮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考察。考察由我局负责组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入围资格等情况出现拟聘岗位人数不足的,经批准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麻章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的工作服从我局统一管理和调剂。聘用期间,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对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我局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决定对其解除聘用合同;如有违纪违法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具体考核办法由我局另行制定)。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报名表所留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如电话不畅通或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麻章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麻章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