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特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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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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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 |
1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55周岁以下 |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不良习好、无犯罪记录,熟练掌握各种烹饪技巧和方法,团队协作能力好,有3年及以上厨师工作经验者优先。 |
编制外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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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点助理 |
1 |
不限 |
不限 |
60周岁以下 |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不良习好、无犯罪记录,熟悉面点制作流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编制外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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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杂工 |
1 |
不限 |
不限 |
60周岁以下 |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不良习好、无犯罪记录,吃苦耐劳,有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
编制外工人 |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
2、月薪面议,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4日开始,招满即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后山路266号)行政楼7楼721室,电话:0579-89168169。
3.报名方式: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个人简历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并填写报名表。
五、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录用
通过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经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表现符合要求者,凭原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证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