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盘州市招聘5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包含驾驶员、文印员,面向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9日至16日,现场报名地点为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三楼314室。

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详情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计划招聘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驾驶员1名,用工地点为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计划招聘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文印员2名,用工地点为盘州市劳动保障投诉窗口;

(三)计划招聘盘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公益性岗位驾驶员1名,用工地点为盘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四)计划招聘盘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公益性岗位文印员1名,用工地点为盘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二、招聘条件

(一)要求符合以下几类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4050”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6.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特别说明:以上7项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二)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有一定的团队合作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工作安排。

(四)报驾驶员岗位条件:限男性,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C1驾照,有3年以上驾龄,退役军人优先。

(五)报文印员岗位条件:男女不限,45周岁以下,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同岗位工作经验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一)有违法行为记录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审查的;

(二)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四)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次且不属于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

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五)本人名下有工商信息登记、企业注册等情形的人员;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一)招聘信息公告发布;

(二)报名:本人自愿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由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谈:同一岗位超过2人以上报名的,由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统一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经资格审查、面谈同意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资待遇

(一)驾驶员岗位,每月工资2500元,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自行承担),出差可按规定报销;

(二)文印员岗位,每月工资按盘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时间及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6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地点: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三楼314室。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就业创业证》原件(需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三)联系人及电话:何女士,0858-3635506(上班时间8:30-12:00、14:00—17:30,周末不上班)。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对自己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填报资料信息虚假,一经查实,立即解聘;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被安置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后,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不得进行工商信息登记、企业注册等;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由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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