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21〕113号)、《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湘卫科教发〔2019〕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2024年毕业的炎陵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对象10人(名单见附件1)、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3人(名单见附件2)。
三、考核条件
(一)考核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考核不合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考核模式。考核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考核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即得分70分及以上的为考核合格,得分69分及以下的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予确定为拟聘对象,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受表彰奖励等情况。考核对象于2024年8月15日之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获荣誉和奖学金、班(校)干部聘任等情况相关佐证资料交炎陵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204室),逾期未交,视为未取得,不予考核计分。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另增加吸毒毛发项目检测,体检费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炎陵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炎陵县卫生健康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炎陵县人社局、炎陵县纪委监委研究审定。
七、纪律监督
炎陵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本次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31-26239237(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
0731-22542803(炎陵县人社局)
0731-26222372(炎陵县纪委监委)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5日
附件:
炎陵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2021年培养录取、2024年毕业拟考核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录取学校 | 录取专业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张佳兴 | 男 |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中医学 | 186*****6149 | 专科 |
2 | 余子豪 | 男 |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中医学 | 186****4570 | 专科 |
3 | 邓蓉琳 | 女 |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中医学 | 166****4156 | 专科 |
4 | 何智 | 男 |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 临床医学 | 176*****8204 | 专科 |
5 | 谭正午 | 男 |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 预防医学 | 181****4440 | 专科 |
6 | 曾阳春 | 男 |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 临床医学 | 188****3351 | 专科 |
7 | 段燕玲 | 女 |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医学检验技术 | 155****0927 | 专科 |
8 | 唐剑飞 | 男 |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医学检验技术 | 195****6739 | 专科 |
9 | 潘杰 | 男 |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医学检验技术 | 155****6102 | 专科 |
10 | 谭松悦 | 男 |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 临床医学 | 138****7452 | 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