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侨联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大力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澄脱贫指〔2018〕131号)和《澄迈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澄人社通〔2018〕42号)精神,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有就业能力、就业创业意愿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未就业的人员:
(一)贫困家庭劳动力;
(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三)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四)完全失地农民;
(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六)随军家属;
(七)贫困家庭劳动力;
(八)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其中非盈利性劳动服务岗位1名,卫生保洁员1名。
三、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非盈利性劳动服务岗位
1、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要求: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办公室工作者经验优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安排,能胜任单位工作。
(二)卫生保洁员
1、年龄: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2、学历:学历不限。
3、要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县侨联(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110-5号)
(三)联系电话:0898-67631028。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其他证明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程序
依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按照不低于我县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且按规定为其缴交五险。
(四)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八、本《公告》由澄迈县归国华侨联合会负责解释。
澄迈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