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潜江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潜江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6个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和3个九级管理岗位及以下职位,报名时间为9月23日至9月27日,报名人员需符合相关条件,选调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试用等。

为充实和优化纪检干部队伍,经研究,市委组织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共6个计划;九级管理岗位及以下职位共3个计划。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度潜江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2024年度潜江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公务员职位选调范围为全市各地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选调范围为全市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全额财政拨款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选调生应符合在村任职相关规定,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不合格)以下等次。

4.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与选调单位干部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7:00,在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317室)报名,报名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选调单位提出报考申请。并提交以下报考材料: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②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③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⑤2018年及以后招录选调生由各地各单位出具在村工作两年的证明,并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签字认定。

2.资格审查。选调单位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纳入考试范围,发放准考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向报考人员反馈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的,核减选调计划或取消该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市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委组织部商选调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

3.笔试。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

笔试时间:9月29日(周日)上午9点。

笔试地点:中共潜江市委党校(潜江市周矶街道楚才大道与清远路交叉口)。

4.面试。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5.考察。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另行发布。

6.研究拟选调人员。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

7.公示。选调单位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8.试用与调动。对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拟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选调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选调工作要求

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选调期间,所有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守保密规定,对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2024年度潜江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

中共潜江市委组织部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2024年度潜江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024年度潜江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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