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根据《漳州市青年见习计划暂行实施办法》(漳人社〔2019〕109号),现面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1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已享受过见习补贴的人员不纳入见习对象。
二、招募见习岗位
事业单位见习人员1人,专业为化工与制药类,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三、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下午5时。
2.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zzsgxjshk@163.com,邮件主题请写为“见习申请+姓名”。
(2)报名资料:①《漳州市青年见习申请表》(见附件);②见习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毕业证书、身份证);③社保查询页面截图(自行通过闽政通app采集,需实名认证方可查询)。
3.面谈及签订见习协议书。见习单位对毕业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面谈。面谈对象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时间截至2025年3月7日。参加面谈的毕业生需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核对后退回,经面谈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见习协议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咨询电话:2022841,联系人:苏女士 。
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不低于3个月,见习待遇由见习单位发放,每月2352元左右。
五、其他
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见习单位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