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岗位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全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图书馆聘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核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按照“稳定、调整、巩固、完善”的基本思路,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增强工作活力,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图书馆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图书馆全员聘用工作。
组 长:韩凤华
副组长:李耀辉
三、实施范围
在职在岗教职工(含招聘人员)。按照学院核定的图书馆岗位设置如下:
图书馆编制岗位设置一览表 |
|
岗位 |
岗位人数 |
综合岗 |
3 |
参考咨询岗 |
3 |
流通岗 |
12 |
![]() 采编岗 |
3 |
阅览岗 |
6 |
电子资源岗 |
6 |
合计 |
33 |
四、主要工作
在学校定编定岗定责的基础上,本着“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实施图书馆岗位人员的续聘、岗位交流与竞聘工作。
(一)聘用工作动员
(二)续聘、岗位交流与竞聘
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续聘、岗位交流。根据《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关于编制与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关于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党字〔2025〕1号),图书馆在编制限额、岗位设置范围内组织实施,报校“聘用办”审核汇总后提交学校岗位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全员聘用
根据续聘、岗位交流和竞聘结果,由校“聘用办”提出聘用意见,提交学校岗位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印发聘用决定。
(四)签订合同
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书面岗位聘用合同。在编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编制外聘用人员签订《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招聘人员劳动合同》。聘期3年,从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五、岗位聘用原则
同《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岗位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原则上原岗续聘。
六、岗位聘用条件
同《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岗位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岗位交流人员、竞聘人员原则上具有图书资料系列职称。
七、岗位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上午9点——10点。
(二)报名地点:图书馆楼505室,电话:18830285203。
(三)竞聘方式:竞聘人员超过岗位数量,由聘用管理工作小组进行面试打分,拟定聘用人员。
本办法由图书馆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