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层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智能制造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柳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5年2月12日
2025年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市智能制造科技服务中心
副主任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技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市智能制造科技服务中心干部队伍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对空缺的市智能制造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岗位进行公开选拔任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和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推行干部能上能下,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增强科技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为推进我市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此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成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管伟荣
副组长:靳磊、钟丽娜
成 员:周毓婷、李猛、符嵩、莫宗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靳磊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科技局局机关办公室、规划科、机关党委、法规科抽调人员组成,其中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日常工作。
三、选拔任用职位
市智能制造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长级领导干部)1名。
四、资格条件
选拔人选除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坚定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有大局意识,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三)具有与提拔岗位相适应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和创新精神,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五)有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思路清晰;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七)为市智能制造科技服务中心在职在编人员;
(八)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者在八级管理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工作1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九)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十)身体健康。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务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职务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2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选拔任用对象: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不允许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
(四)其他不适合提任领导干部职务的情况。
五、程序和步骤
(一)分析研判动议(2月7日前完成)
由市科技局局机关办公室牵头,根据工作需要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并根据日常了解情况,进行综合动议分析研判,提出启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二)制定工作方案(2月12日前完成)
制定此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符合提拔正科长级领导职务人员名单。
(三)民主推荐(2月12日前完成)
民主推荐采取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市智能制造科技服务中心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范围内开展。
(四)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2月13日前完成)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和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开展考察。
(1)发布干部考察公示,在局机关张贴公告;
(2)征求意见、民主测评。在市智能制造服务中心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范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3)进行个别谈话。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和选任岗位实际要求,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局党组确定的考察对象开展个别谈话,了解考察对象生活圈、社交圈情况,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
(4)同考察对象面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心理素质以及缺点和不足等方面情况,深化对考察对象的研判;
(5)审核考察对象档案。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主要对条件、资格、奖惩等情况进行审核;
(6)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发函向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征求对考察对象的廉政意见,并由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党组书记“双签字”。
(五)提出人选建议(2月13日前完成)
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经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局党组报告。
(六)讨论决定(2月14日前完成)
局党组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结果,结合单位干部配备实际需求,召开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拟提拔人选。
(七)任前公示(2月28日前完成)
对拟提拔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新提拔的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六、工作要求
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并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搞本位主义、不投人情票。对跑官要官、私下拉票的,一经发现或有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二)充分认识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正确对待,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的有关规定,未经局党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选拔任用工作全程接受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讨论等情况,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认真做好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如实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
本方案由柳州市科学技术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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