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2025年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第一批)

开化县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招聘26个农村公益性岗位,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需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具有本县户籍,失业状态,法定劳动年龄),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等)现场报名。详情请查看《开化县2025年农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汇总表》。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9号)等文件规定,经用人单位申请及相关部门审核,我县决定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2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城乡公共服务岗位26个,岗位名称、工作职责、薪酬待遇、招用条件和工作地点等详见《开化县2025年农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汇总表》(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2025年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第一批)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经认定的具有本县户籍、处于失业状态、存在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簿和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等;

2.《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附件2);

申请人员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可取消申请资格或上岗资格。

四、招聘流程

1.现场报名。有意向的就业困难人员于2025年3月13日-11月12日期间,提交报名材料向岗位所在的用人单位提出上岗申请。由属地乡镇(办事处)对用人单位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确认无误后报县就业中心核实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2.招用公示。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用人单位可采取面试、考核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用人单位择优聘用,并由县就业中心统一进行网上公示。

3.签订合同(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上岗协议)。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上岗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1.开化县2025年农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汇总表.xlsx

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2025年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第一批)附件2:2.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docx

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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