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现就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总体条件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学风教风严谨,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主动承担传帮带的责任,卓有成效地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2.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博士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五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3.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所在学科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4.优秀教学团队选拔条件
(1)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紧密的合作关系,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2)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3)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
二、限报要求
1.每位申报人员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再次申报。
2.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团队的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3.已入选过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A类个人等同层次省级人才项目人员,不得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只可申报优秀教学团队。入选过“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BC类个人等同层次人才项目人员,不得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只可申报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或优秀教学团队。
4.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三、推荐名额
兵器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主体学院,可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各1人、优秀教学团队1个;其余学院可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或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人、优秀教学团队1个。
四、材料报送
1.各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遴选和推荐工作,于2025年2月19日前提交《2025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附件1,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和《审核把关备案表》(附件2)纸质版各1份。
2.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另行通知推荐人选准备申报材料。
联系人:李宛桐 王超
联系电话:84316943邮箱:lwt@nj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