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8号)、《关于漳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漳人社〔2017〕269号)、《关于做好漳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补充事项的通知》(漳人社〔2020〕14号)、《华安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实施办法》(华人社〔2017〕88号)文件规定,2025年我局拟开发公益性岗位31个,岗位工种为村(社区)保洁员,主要从事村(社区)级公共场所保洁工作。
华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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