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政府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万盛经开人社发﹝2021﹞61号)要求,党工委政法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安置对象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2. 具有重庆市户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 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 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已就业的人员;
2.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专(兼)职工作人员;
3. 财政或其他部门已安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工作人员;
4. 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股东)、主要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已创业人员;
5. 失信被执行人;
6. 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7. 因户籍迁出重庆市、脱贫出列等不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8. 已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9. 其他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二、招录岗位及工作地点
用工地点 |
司法宣传调解 |
用工性质 |
![]() 备注 |
党工委政法委 |
2 |
全日制 |
三、职位职责
协助司法所做好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基层管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
四、工资待遇
2330元/月,购买社会保险,按规定休假。
五、服务期限
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试用期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
七、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1日,9:00—12:00,14:00—18:00。
2. 报名地点:万东镇塔山路7号(党工委政法委314办公室)。
3. 报名咨询:023—48289381。
4. 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体检资料(体检费用由劳动者自行承担)、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登记照1张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党工委政法委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八、面试
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用。在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经拟录用人员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等程序后方可上岗。
万盛经开区党工委政法委
2025年2月20日